一、项目名称:非正规劳动组织年检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劳保就发[2003]34号)
三、受理条件:劳动组织负责人应在所持《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的三十日内。
四、申请材料:1.《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2.营业执照副本。
五、办理程序:1.向经营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年检申请材料,由区县劳动部门初审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准;2.对年检合格的,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组织证书上加盖年检合格印章,核准该组织的有效期延长一年,累计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受理部门: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七、办结时限:
八、咨询查询:咨询电话:962200 查询网站:
九、收费标准:无
十、特别说明:无 (注:如各区县政策与本告知单有所不同,以各区县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