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事业人员状况出具证明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事业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1999]7号)
三、受理条件:1.户籍属本街道的失业人员;2.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男16周岁至60周岁,女性16周岁至50周岁。
四、申请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或需要出具证明的相关表格;2.身份证;3.劳动手册;4.户口簿。
五、办理程序:1.依据《劳动手册》的信息在劳动力资源管理内查看其详细内容;2.慎重复审申请人的户籍和申请理由;3.在申请人书面申请或表格的相应处填写相关文字,并加以盖章。
六、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七、办结时限:
八、咨询查询:咨询电话:4006034500 查询网站:
九、收费标准:无
十、特别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