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受理社会保障卡(敬老服务专用)申请、补换
二、政策依据:
1.《上海市社保保障卡副卡管理办法》(沪信息委法[2008]205号);
2.《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集中开展社会保障卡(敬老服务专用)申领发放工作的函》(沪信息委市[2008]73号)。
三、受理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70周岁以上老人。
四、申请材料:
1.持有社会保障卡的老人,本人办理的,需携带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携带申领人的社保卡、户口簿、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
2.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老人,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五、办理程序:
1.提交相关材料;
2.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换领)登记表》 ;
3.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老人,到指定地点拍照;
4.领取社会保障卡(敬老服务专用)时,填写好《社会保障卡(敬老服务专用)领卡回执》并签名(代领者须出具代领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六、受理部门:
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七、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八、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962200 查询网站:
九、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免收收工本费;
十、特别说明:
无
(注:如各区县政策与本告知单有所不同,以各区县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