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重度听障儿童复聪行动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启动本市重度听障儿童复聪行动的通知》(沪残联康[2005]20号)
三、受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0~7周岁贫困聋儿,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方可列入补贴对象:
1.无波动性听力损失,确诊为双耳重度或极重度以上感音神经性聋,使用助听器或其他助听装置无效或微效;
2.智力正常,无发声障碍和明显的性格缺陷等;
3.经约定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无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禁忌症;
4.监护人对人工耳蜗术后的效果有现实的期望值,具备稳定的心理,能长期坚持听觉言语康复训练。
四、申请材料:
1.上海市聋儿人工耳蜗植入医学报告书(包括听力诊断书、医学影像诊断书、智力发育情况报告书);
2.监护人和聋儿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3.《上海市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助申请表》。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助申请表》;
2.街镇残联对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区县残康办审批;
3.区县残康办在做出审核意见后送至市人工耳蜗基地鉴定;
4.市人工耳蜗基地对聋儿作出鉴定意见后,报市残康办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对聋儿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六、受理部门:
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七、办结时限:
八、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 查询网站:
九、收费标准:
无
十、特别说明:
聋儿手术后,由市人工耳蜗基地免费为其进行人工耳蜗测试并进行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