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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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15:08
一、项目名称:
职工援助
二、政策依据:
《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社区(街道、乡镇)分中心达标创优工作办法(试行)》(沪工总保【2008】147号)
三、受理条件:
1.工会会员;
2.农民工等。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关身份证明;
2.根据所需援助服务事项提供相关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援助服务申请单;
2.可一次性办结的,由前台工作人员当场办结;
3.不能一次性办结的,前台工作人员转交后台工作人员,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另行处理。
六、受理部门:
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七、办结时限:
八、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4006034500 查询网站:
九、收费标准:
无
十、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