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查阅项目:婚姻登记档案
二、 政策依据:
1、《上海市档案条例》
2、《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第32号令)
3、《浦东新区档案管档案利用办事指南》
三、受理对象:
仅限在浦东新区内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当事人本人。
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向浦东新区档案馆直接提出申请。
四、申请材料:
婚姻当事人出示身份证。
五、办理程序:
1.按要求出示证件;
2.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填写查档申请表
3.工作人员检索,根据查档事由打印档案材料,加盖统一的“档案证明专用章”
六、受理部门:周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七、受理地址:祝家港路190-202号
八、办结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