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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户转移变更手续 0条回复 | 0赞
2015-01-05 14:20

一、 项目名称:
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户转移变更
二、 政策依据:
《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1996年1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
三、 受理条件:
参保户因迁移或行政区划调等原因需调整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四、 申请材料:
下列材料之一:
1. 迁移证明材料;
2. 行政区划调整文件;
3. 转入地乡镇同意转入的确认函。
五、 办理程序:
1. 参保户办理转出
(1) 参保单位携相关材料到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户转移变更申报;
(2) 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初审不通过当场告知不通过的原因。若初审通过,则参保户填写《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申1表);
(3) 乡镇打印《参保户转移受理通知单》交参保户;
(4) 区县农保中进行参保户转出变更审核。若审核未通过,录入“审核不通过”意见,并告知参保单位;若审核通过,系统生成缴费、给付人员转移基金信息及关系转移明细信息。

2.参保户办理转入
(1)参保单位持《参保户转移受理通知单》到转入乡镇农保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填写《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
(2)转入地区县待转移基金到账后若审核通过,进行参保户转入确认;若审核不通过,告知转出区县撤消转出操作。同步撤消转入申报,并告之转入乡镇及参保户。

六、受理部门:
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七、 办结时限
当日受理,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 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4006034500 查询网站;
九、 收费标准:

十、 特别说明:
如果是外资企业参保户转移,则直接在区县农保中心进行申请,并填写《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