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境污染越来越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就分别针对空气和水环境的治理准备了两份议案,呼吁通过加快对现有法规的修订,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的惩治力度。 “从环保部公布的2014年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看,全国74个城市,达标的只有8个,其余的均不达标,部分城市PM2.5超标严重,全国空气质量状况仍不容乐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张全在议案中指出,全国人大正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从修订草案的相关内容来看,还存在如何与环保法进一步衔接,尚未充分吸收地方上一些好的做法,一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制度没有明确等问题。 张全表示,环境违法既有违法成本低的原因,也有执法力量总体不足,取证难、程序复杂等因素。建议对违法企业不仅要“过罚相当”,一些明显违法行为,如冒黑烟、无组织排放等,规定可以直接进行处罚,不需要经过监测等复杂过程。 去年10月1日,《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不仅大幅提高了罚款限额,“行为罚”也取代了以往的“结果罚”,被处责令停业、关闭或停产整顿的企业还将被供电部门停电。新规施行仅两个月,上海环保部门就立案近300件,处罚200余件,处罚总金额达到870万余元。 张全同时建议,对严重环境违法的企业,可相应提高其电价,实行差别化电价制度;对严重环境违法的行为,如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或者被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应当授权供水、供电部门予以停水、停电。通过立法规定化工、石化等严重污染企业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对没有污染治理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强制实行第三方治理。 近年来,全国的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增长,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逐年增加。张全表示,上海市自2007年统一了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安全检验周期,将排放检验纳入安全检验的范围,但在去年12月22日颁布的机动车安检新标准中,却删除了原8项安检项目之一的环保检测项目,这必将增加机动车排放检验的难度,建议在本次大气立法中明确机动车排放检验采取类似上海的做法。 在另一份议案中,张全呼吁加快《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进程,建议参照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构的做法,建立起国家层面的水环境保护协调统筹机构。对于水污染生态补偿制度缺失问题,建议在法规修订中加入上下游政府的补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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