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数据库、收集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并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 建立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和台帐、登记管理辖区劳动力资源,组织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和各村剩余劳动力的求职登记和用工单位的用工登记,组织动员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负责社区就业实体的审核、认证、发证和管理工作,为就业实体提供政策指导服务、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负责初步审核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手续。 协助劳动社会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用工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协助审核和办理失业登记、《失业就业登录证》发证等工作,并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掌握辖区内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参保情况,代办社会保险手续,代缴社会保险费。 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指导,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